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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3:34:38 邱晶 816
   导读   香港家族企业用百年兴衰史,写就了一部企业传承的 " 实践教科书 "。本文以李兆基、郑裕彤、李锦记等商业家族为镜,揭示了基业长青背后的系统性工程——传承不仅是财富交接,更是制度、文化与人性的精密平衡。作者 | 李海涛,长江商学院院长来源 | 经济观察报从 19 世纪 40 年代至今,香港历经 180 多年的现代经济发展,虽道路曲折,但取得了国际公认的成果,也涌现出一批持续经营多代的家族企业。在 2024 胡润中国 500 强企业中,有 42 家企业历史超 50 年,其中 70% 来自香港和中国台湾;有 6 家企业历史超百年,还有 1 家超 90 年,这些企业均来自香港。掌管恒基兆业的李兆基家族、掌控九龙仓的包玉刚家族、创办李锦记的李文达家族、拥有周大福珠宝品牌的郑裕彤家族,以及长期占据华人首富位置的李嘉诚家族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中,创业时间最早的当属 19 世纪中期成立的香港中华煤气(1862 年),后于 1983 年被李兆基家族收购全部股权;最晚的则是 1929 年起步的郑裕彤家族相关企业。历经百余年持续发展,香港家族企业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其发展历程普遍比内地企业更长,在企业传承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鉴于香港与内地文化同宗同源,香港家族企业的传承经验对内地具有独特的参考价值。股权传承:从 " 一碗水端平 " 到信托设计企业所有权(股权)的传承是家族企业传承的关键环节。在这方面,香港商业家族经过漫长探索,逐渐摸索出现代化的股权传承方式。经验的积累往往始于失败案例。早期,香港商业家族常见的做法是均分股权,创办于 1942 年的镛记烧鹅便是典型。创始人甘穗煇育有三子一女(也有说法是三子二女),即长子甘健成、次子甘琨礼、三子甘琨岐和女儿甘美玲。2004 年,甘穗煇去世,他希望长子甘健成和次子甘琨礼能精诚合作、共创家业,于是进行了自认为公平且高效的股权分配:长子甘健成和次子甘琨礼各持 35% 的股份,遗孀麦少珍及三子甘琨岐、女儿甘美玲各持 10%。此后,甘琨岐去世、甘美玲移民,次子甘琨礼取得他们共计 20% 的股份,股权增至 55%,成为公司最大股东;长子甘健成仅获得母亲的 10% 股份,股权增至 45%。兄弟二人因经营理念不合产生矛盾,甘健成要求退股,但因价格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两兄弟最终对簿公堂。诉讼期间,甘健成去世。2012 年,香港高等法院判决镛记归甘琨礼所有。然而,诉讼使家族形象受损。甘琨礼与甘美玲兄妹因官司与母亲疏远,甘家第三代基本不再往来。甘健成的两个儿子离开镛记自立门户,与镛记形成竞争关系。尽管甘琨礼希望以连锁形式扩大企业规模,但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现今镛记仍只有少数几家店铺。可见," 一碗水端平 " 的股权传承方式弊端重重,最终给企业运营带来难以挽回的影响。除了平分股权,香港家族企业在传承企业所有权时也较早运用了信托,但同样经历了一个学习过程。创建于 1963 年的新鸿基地产便是典型案例。创始人郭得胜 1990 年去世,他生前将价值数百亿元的集团股权锁入郭氏家族信托,规定不可分拆、不准出售,受益人包括其遗孀邝肖卿和三个儿子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联及其家人。郭得胜希望通过信托绑定受益人,实现家族财富的顺利传承。但长子郭炳湘经历变故后身心受创,与母亲和两个弟弟在企业经营上产生重大分歧,最终三兄弟内斗。为解决纷争,2010 年 10 月,邝肖卿宣布重组郭氏家族信托基金,将 43% 的股权一分为三,分别分给 " 郭炳湘的家人 "" 郭炳江及其家人 " 和 " 郭炳联及其家人 "。" 的 " 与 " 及 " 一字之差,差别明显。2014 年,邝肖卿再次重新分配郭氏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的集团股份,才使信托得以稳定运行。相较之下,曾与郭得胜共同创业的李兆基家族对信托的运用更为成熟。李兆基家族名下的主要资产为恒基地产,通过恒基兆业有限公司(单位信托)控制相关家族企业。三家位于开曼群岛的信托协助李兆基家族实施家族治理。李兆基的两个儿子李家杰、李家诚各占 50% 的信托受益比例,而非实际持股股份,且受益比例每五年根据他们对家族企业的贡献动态调整;对有特别贡献的家族成员,还有额外分红奖励;家族信托的对外重大决策需李家杰与李家诚共同签字,单项投资不得超过 50 亿元;每新增一位家族成员可获得价值 2 亿元的成长基金,鼓励家族成员繁衍后代;要求受益人拿出不低于收益的 10% 进行捐赠,践行家族价值观,提升家族社会形象。相较于郭得胜家族初期过于刚性的信托设计,李兆基家族的信托机制考虑到了家族和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得益于这份成熟的信托设计和良好的家族治理,李兆基家族实现了企业和财富的顺利传承。2015 年,李兆基宣布交棒安排,长子李家杰负责内地业务,次子李家诚负责香港业务。2019 年,李兆基正式退休,两个儿子共同担任恒基兆业联席主席和董事总经理。2025 年 3 月,李兆基逝世,家族上下两代顺利交接,未引起任何风波。无独有偶,周大福、新世界地产等产业的控制家族郑裕彤家族,也通过海外信托实现了对家族企业的股权控制。虽然其旗下部分企业管理层近年来有所变化,但得益于成熟的信托机制,股权未受影响,家族对企业的掌控权始终如一。此外,李嘉诚家族也依靠系统的信托设计实现了家族资产的传承。多子女家庭:股权传承修枝剪叶,管理权分工不分家作为信奉 " 多子多福 " 的华人文化地区,香港商业家族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多子女家庭如何进行股权和管理权的传承,其中包括有多个儿子、女儿的传承,以及只有女儿的传承。前者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能力与志趣各异的家族后代中选出企业实控人;后者则是如何将企业股权、管理权合理交接给女儿、女婿。一般而言,有儿有女的商业家族随着成员增加、规模扩大,会经历 " 修枝剪叶 " 的过程,即通过购买等方式将股份集中于有能力、有意愿掌控家族企业的后代手中。成立于 1906 年的利丰集团便是典型案例,由冯氏家族控股。1972 年,家族三代冯国经、冯国纶进入家族企业,希望推动利丰改革成为现代化企业。但兄弟二人股权仅占 13.8%,难以进行变革。除冯氏兄弟外,其他家族成员多为被动持股,对公司管理参与不深。于是,冯氏兄弟通过贷款购买流通股权,再与家族成员一一协商,以 80% 的溢价收购其他家族成员股份,公司实现私有化后再上市融资,实现利丰转型。然而,虽然家族企业得以保全和持续发展,但这种 " 修枝剪叶 " 给家族成员带来痛苦和挣扎。冯国经、冯国纶兄弟曾坦言:" 这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两年。" 其他家族分支成员脱离利丰集团后,过着平凡生活,与掌控企业的家族分支渐行渐远。家族企业传承未能与家族治理同步,是家族部分离散的主要原因。另一个 " 修枝剪叶 " 的典型案例是李锦记。该企业由李锦裳创立于 1888 年,迄今已传承至第六代,发展了 137 年。1972 年,李氏家族第二代兄弟三人理念不合,李锦裳三子李兆南以 240 万的价格收购两个哥哥 66.7% 的股权,家族元气大伤。但李兆南得以重整公司,李锦记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84 年,家族第三代李文达赠送弟弟李文乐 40% 股权,兄弟二人共同管理公司。后李文乐因患病要求清算股权,李文达只得贱卖资产,以 8000 万元收购股份。进入新世纪后,李文达四子李惠森与父亲企业经营理念不合,要求分家,经多次沟通后回心转意。李文达在经历帮助父亲购买两位伯伯的股份、购买自己兄弟的股份和儿子要求分家后,痛定思痛,开始着手家族治理,设立了完整的家族股权继承、流转、内部激励等制度,使李锦记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家族也顺利传承至第六代。股权传承需要 " 修枝剪叶 ",管理权的传承则需要 " 分工不分家 "。以郑裕彤家族为例,虽然外界对其旗下企业新世界地产的频繁 " 换帅 " 关注颇多,但从企业股权看,郑裕彤家族依然牢牢掌控着包括新世界地产、周大福珠宝、周大福创建等在内的郑氏家族产业。从管理权看,尽管引入了职业经理人,但郑家后人仍担任重要企业管理职位。如郑裕彤长子郑家纯一脉,长女郑志雯执掌瑰丽酒店集团和周大福珠宝,次子郑志明担任新联建联席 CEO,三子郑志亮 2024 年进入周大福珠宝负责北亚业务。郑裕彤次子郑家成一脉,长子郑智恒与郑志雯一起在周大福珠宝工作,次子郑志谦也在新世界中国工作。有儿有女的家庭可以 " 分工不分家 ",若商业家族后代都是女儿呢?一代 " 船王 " 包玉刚家族便是典型案例。包玉刚与妻子黄秀英生有四个女儿,为传承家业,夫妇设置了五个家族信托,一个作为家族信托主体,其他四个交给四个女儿和女婿管理,分别掌控各自旗下企业:大女儿一家获得环球航运生意,二女儿一家获得会德丰与九龙仓的地产,三女儿一家获得家族贸易生意,四女儿一家获得家族金融投资生意,每个女儿的家庭都有独立事业,互不干涉。在各女儿的信托文件中,包玉刚加入条款:信托的控制权和收益权归女儿所有,企业的管理权全权由女婿负责。在这样严密的信托设计下,包玉刚家族实现了顺利传承。包玉刚去世后,女婿之一吴光正也遵循儿女各有产业、互不干涉的传承原则:儿子吴宗权继承会德丰与九龙仓,次女吴宗恩继承连卡佛(LaneCraw-ford)及载思时装(JoyceBoutique),长女吴宗明分配其他资产,同样实现了顺利传承。吴光正曾坦言:" 分家是一门艺术,要注意让彼此均可各尽所长。子女分开后,不论好坏,各自负责,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尽管香港商业家族普遍多子女,但个人能力与志趣未必能持续支撑企业经营和家族发展,再加上个人健康、意外事故等因素,香港商业家族仍会面临某个代际缺乏合格接班人的局面。创立美心餐厅的伍氏家族便是代表之一。该餐厅由伍舜德、伍沾德兄弟创立于 1956 年。早在上世纪 70 年代,伍氏家族就开始规划传承,但由于种种原因,家族二代未能出现合适的接班人选。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伍氏兄弟已步入耄耋之年,决定加快步伐,采用 " 隔代传承 " 方式,将家业从一代直接传至三代。按照计划,2000 年,伍舜德辞去集团主席,由弟弟伍沾德接任,家族第三代伍伟国晋升为董事总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管理。2008 年,伍伟国就任美心集团董事局主席,正式接管美心集团。虽然历经波折,但在 " 隔代传承 " 理念支持下,伍家实现了顺利传承。家族治理:从家规家训到家族领导人与企业传承类似,香港商业家族的家族治理也经历了学习过程,主要包括设立家规家训和确立家族领导人。前者以李兆基家族、李锦记家族为代表,后者的典型案例是新鸿基地产创始人郭得胜的夫人邝肖卿。如前所述,李兆基家族在信托文件中已写明重要家族规约,涵盖企业股权分配、流转、家族(企业)大事决策机制以及家族对公益慈善的承诺。李锦记家族则建立了一整套家族治理机制。首先确立家族价值观:务实、诚信、永远创业精神;思利及人,造福社会,共享成果。其次设立完整的家族宪法,规定股东必须具有李家血缘,不限男女;若股东退出,股份由公司回购;家族成员需拥有外部 3 — 5 年工作经历后才可进入家族企业,入职程序和考核与非家族成员一致;家族委员会优先推举有兴趣的家族精英进入,可聘请外部非执行董事,主席由家族成员担任;家族宪法修订需 75% 以上家族委员会成员同意等。除了正式的家族宪法,还有非正式的家族规约,要求家族成员不要晚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其中,不要晚婚主要是建议,不准离婚和不准有婚外情是家族成员参政议政的必要条件,违反者就要自动退出董事会。此外,李锦记家族还设立了系统的家族治理机构。家族委员会作为家族内部沟通平台,以区分家族与董事会决策。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次 4 天,由家族成员轮流主持。学习与发展平台负责家族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有集体学习和个别培养两种形式,负责人由第四代成员轮流担任。家族议会从属于家族委员会,是所有家族成员的沟通平台,不定期举行会议,讨论需所有成员参与的内部事务。家族基金会负责家族慈善事务,践行家族 " 思利及人 " 的价值观。家族投资公司负责家族企业外的投资和未来

国家一级演员王卫国近日被一事件震惊公众——他的头像竟然被印制在“冥币”上。冥币,是人们在祭祀时用于烧纸钱的物品,象征着送往阴间的财富。将一位知名演员的面孔用在冥币上,却引发了极大的争议。王卫国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感到愤怒与不解,决定追求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令他感到无奈的是,尽管他已准备好采取法律行动,却始终找不到能为他维权的人。

这一事件涉及到公众人物肖像权、网络侵权、法律纠纷等多个方面,王卫国的遭遇不仅揭示了名人如何面对侵犯隐私和肖像权的问题,也反映了网络社会中监管和法律滞后的问题。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分析这一事件,并探讨如何保护公众人物的权利。

王卫国头像印在冥币上,事件的起因与背景

近日,知名演员王卫国的头像被印制在冥币上,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冥币原本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通常在祭祀和追悼活动中使用,象征着给亡者送去的财富。冥币上的图案通常是一些神灵、古代人物,或者与死后世界相关的符号,但王卫国的头像出现在冥币上显然让人感到不适。

据报道,这些冥币并非出自王卫国的授权,而是某些商家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他的肖像。这一举动不仅侵犯了王卫国的肖像权,更加触动了公众对于网络与商业行为的敏感神经。对于公众人物而言,肖像权是他们的重要个人权利,任何无授权的使用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害。

国家一级演员王卫国:被印在了“冥币”上,想打官司却找不到人

王卫国得知这一消息后,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作为一个在行业中多年奋斗的演员,他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形象会被用作如此不合适的商品。更让他难过的是,虽然他急于追求法律救济,却发现这一事件涉及到众多不明的商家和个人,法律维权的道路并不顺畅。

肖像权被侵犯:公众人物的无奈

肖像权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公众人物更应得到更强的法律保护。作为一名国家一级演员,王卫国的形象已经深深植入了大众的记忆中。他的肖像不仅是他个人的标志,也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其在公众中的声誉和形象。

在这种情况下,将王卫国的头像未经授权印制在冥币上,实质上是对其肖像权的直接侵犯。这种行为不仅让王卫国面临名誉受损的风险,同时也使得公众对他的形象产生了误解。尤其是在冥币这一传统文化的背景下,王卫国的形象与祭祀、阴间的关联,显然会让许多观众产生不良的联想,这对他的公众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尽管王卫国在感受到严重损害后,急于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但他很快发现,整个维权过程并非易事。他无法确定具体是谁制造了这些冥币,甚至连那些商家和个人的身份都无法追查清楚。这使得王卫国在追求法律救济时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法律途径的困难:无法找到维权主体

王卫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很快发现这一过程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顺利。法律上,肖像权的侵犯通常需要追溯到具体的侵权人或公司,但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冥币的制造方并未明确标识,王卫国根本无法找到具体的责任方。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些冥币大多数是由不明的私人商家或者网络平台上的卖家制作并出售的。由于这些商家没有正式的注册公司,也没有明确的联系信息,王卫国的法律团队在寻找侵权方时陷入了困境。而冥币的销售途径也非常隐蔽,很多买家和销售者都是通过网络匿名交易,增加了追查责任人的难度。

这使得王卫国在法律维权过程中遇到巨大障碍。虽然他已经准备好采取起诉等法律手段,但由于无法找到侵权的直接责任人,他的维权之路注定充满曲折与不确定性。

网络平台的监管缺失:隐匿性交易的挑战

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许多商品和服务都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买卖,冥币也不例外。由于冥币的使用通常与特定的传统文化相关,许多人将其作为一种“商品”进行网络销售。这种销售方式的匿名性和隐匿性,给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许多冥币的生产和销售都是通过不受监管的小型商家进行,这些商家可能没有注册企业,没有明确的身份信息。而网络平台本身也未能有效地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管和审查,导致许多侵权行为得以隐匿并得以流通。即便王卫国提出投诉,平台方面的回应也通常是“无法查找到商家的详细信息”或者“无法确认商品的真实来源”。

这种情况使得王卫国的维权之路更加艰难。面对无头的侵权行为和不完善的监管体系,王卫国在法律手段之外几乎找不到其他有效的解决途径。

公众人物应如何保护个人权益

从王卫国的遭遇中,可以看到公众人物在面对肖像权侵犯时的脆弱。尽管他们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但在实际的法律保护和维权上,他们却并不占有绝对的优势。尤其是在网络时代,公众人物的形象往往成为商家和个人随意使用的“资源”,这种现象的普遍性让他们难以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权。

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公众人物应当主动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在肖像权等个人权益的保护方面。除了法律诉讼之外,他们还应通过媒体、公众舆论等渠道来增强社会的关注度,从而增加维权的成功几率。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和商家行为的监管,尤其是针对公众人物肖像的使用,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何面对现代社会的权益挑战

王卫国的这次经历,不仅是个人的遭遇,也是对当前社会现象的深刻反思。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与肖像权的侵犯已成为社会的普遍问题,尤其是公众人物的形象,往往被商业化、商品化,甚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滥用。王卫国的维权困境揭示了现行法律和社会监管体系中的种种不足。

公众人物需要更多的法律保障,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网络平台的监管强化,保护每个人,尤其是公众人物的基本权利。最终,只有通过法律与社会力量的双重保障,才能有效应对现代社会中的各种权益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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