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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22:07:18 邱晶 816
   导读   作为技术出身的经营者,稻盛和夫因不懂财务而摆脱了 " 常识 " 束缚,将企业经营简化到最根本的实现 " 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 "。在这一原则的实践中,催生了著名的 " 阿米巴经营 " 模式,通过 " 单位时间核算 " 将市场压力传递到每个最小组织单元,让全员为共同利润负责。稻盛的管理哲学对当下企业的警示:在追逐各种新潮管理概念时,是否忘了经营最原始的真理?作者 | 稻盛和夫来源 | 企业管理杂志(ID:qyglzz ) 企业经营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致力于如何扩大销售额,如何缩小费用。利润就是销售额与费用的差额,利润不过是结果。因此,我们只要不断思考如何 " 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 " 这一点就行了。所以,我们不可拘泥于常识和固定观念,比如 " 材料费 " 应当占 " 总产值 " 的百分之几," 促销费 " 必须花多少,等等。为了实现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这个目标,必须每天钻研创新,坚韧不拔,努力再努力,这是十分重要的。在京瓷成立之初,我最初碰到的经营难题是 " 企业家必须看懂财务提供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我是技术人员出身,对于产品的研发制造非常熟悉,再加上对于自家产品的性能了如指掌,所以能够向客户讲解和推销。可对于会计和财务,我既无经验也无知识,完全是个门外汉。在听了公司财务人员的说明后,我愈发云里雾里,觉得连看懂利润表都是一件难事。于是,我决定不把企业经营复杂化。哪怕它原本就很复杂,我也要尽量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去认识和理解它。于是,我对财务人员说:" 所谓企业经营,就是实现‘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而其差值便是赚取的利润。可以这么理解吗?"" 简单来说的话,的确如此。" 财务人员答道。" 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我今后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这正是我经营理念的原点,也是我坚持至今的经营原则。在京瓷成立的首个财年,销售额为 2600 万日元可见,税前利润为 300 万日元。可见,在公司创立之初,税前利润率就超过了 10%。之后,税前利润率一路攀升,最高曾达到 40%左右。之后业绩稍显低迷,在 15%~20%之间摆动。但在公司成立至今的 40 年间,一直保持着不低于 10%的税前利润率。40 年后,公司的合并结算销售额超过 7000 亿日元。在如此巨大的销售额基数之下,还能使税前利润率保持 10%以上的企业可谓凤毛麟角。一般来说,如果销售额有几千亿日元,那么即便利润率的百分点在个位数徘徊,其业绩也已经相当可观了。京瓷之所以能够维持这样的高收益,正是由于" 追求销售额的最大化和费用支出的最小化 "。我起初对财务一窍不通,因此只能以单纯的方式理解企业经营,可这么做反而带来了好的结果。公司首个财年的税前利润率就超过了 10%。之后,我一直坚持贯彻这样的方针,因此实现了持续性的高收益。确立 " 阿米巴经营 "在持续贯彻 " 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 " 的经营方针的过程中,数年之后," 单位时间核算制度 "(" 阿米巴经营 " 的企业管理体系)开始在我脑中萌芽。销售额减去包括材料费在内的诸项费用,其余额便是附加价值。把附加价值除以包括加班在内的员工总劳动时间,便能求得员工平均每小时创造的附加价值。在京瓷,我们把它称为 " 单位时间效益 "。" 创造能够量化的单位时间效益 " 便是阿米巴经营的系统原理。把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除以他们的劳动时间,便能求得他们每小时的平均工资。假设每小时的平均工资为 1000 日元,就要考察在时薪 1000 日元的情况下,员工创造了多少附加价值。换言之,企业家必须审视员工在单位时间内的工资和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附加价值越高,说明员工为企业所做的贡献越大。倘若一名员工得到的工资和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持平,则等于是 " 正负归零 ",说明该员工没有发挥作用。企业不仅要为社会负责,还要为投资者负责。因此既要为社会做出贡献,也要给予股东相应的分红。员工创造的效益必须远高于企业支付的人力成本。而阿米巴经营则通过计算 " 员工每小时所创造的附加价值 " 来量化效益。在京瓷,员工不会说 " 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了这么多财富 ",而会说 " 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平均每小时创造了这么多附加价值 "。这个概念在后来成了一个专有名词——单位时间效益,它成了阿米巴经营体系的基础。不拘泥于所谓的 " 常识 ",以高收益为目标在京瓷刚成立不久,我看到报纸上刊登着大企业的结算书,于是在心中萌生了这样的想法。当时的客户几乎都是制造电器、机机械类产品的大企业,我发现它们的利润率基本都在 3%~4%,虽然各家之间存在若干差异,但整体利润幅度大致相同。而当时京瓷的税前利润率高达 20%~25%。这让我切身感受到 " 常识 " 的可怕。大多数企业家并不具备像我这种追求 " 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 " 的经营理念,而是基于先入为主的观念和所谓的 " 常识 " —— " 业内大部分企业的利润率都在 3%~4%,和我们公司差不多,所以我们还算不错 "。换言之,许多企业家拘泥于这样的常识—— " 这个行业,保持这样的利润率就可以了 "。如果以这种观念经营企业,最多只能获得行业内的平均利润。在我看来,大部分企业之所以无法另辟蹊径、灵光闪现地飞跃发展,正是由于企业家只知道在所谓 " 常识 " 范围内开展事业。有一个实例能够证明我的观点。我们知道,除去那些从事高附加值业务的企业,一般来说,同一行业的各企业之间 " 材料费与销售额的比率 " 往往大同小异,之所以会出现高达数个百分点的利润率差额,原因往往出在销售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上。有的公司的销售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较高,占销售额的 18%;有的公司则极力缩减这部分费用支出,把其比率控制在 12%~13%。这导致了各企业之间税前利润率的差别。我在看了其他公司的结算公告后,立即发现了这个本质性的问题。由于同一行业内的各家企业往往使用类似的原材料,因此制造成本也相近。除了拥有低价釆购渠道的企业,绝大多数企业的原材料购入价格往往与市场牌价相差不大。与之相对,广告费、招待费等销售费用则弹性较大,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会出现两到三个百分点的差额。因此,我首先把 " 如何控制销售费用 " 视为提高利润率的关键。此外,我还在 " 控制管理费用 " 上下功夫。当时的京瓷规模尚小,作为担任技术部门专务的干部,还得早起打扫会客室,有时甚至还打扫厕所。如果雇用保洁人员干这些活儿,则会增加企业的费用。在创业初期,我通过这种让员工 " 一人身兼数职,互相分工配合 " 的方式,节省了不少管理费用。如上所述,当时的京瓷为了彻底削减销售费用及一般管理费用,可谓付出了所有努力。为了实现" 费用最小化 ",需要细分经费项目要想实现 " 销售最大化 ",只有努力争取顾客的惠顾,拼命进行有效的推销,没有安逸的捷径可走。由于京瓷初期的主打产品是各种工业用部件,因此既无法像大众消费品那样通过成功的市场预判而一炮打响,也无法通过广告宣传来立竿见影地提高销售业绩。唯一的办法是不辞辛劳地四处拜访客户,耐心地推销我们的陶瓷产品。换言之,实现 " 销售最大化 " 的唯一途径是 " 努力跑业务 "。与之相对," 费用最小化 " 则是企业经营的乐趣所在。其实现方法可谓多种多样,利润率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为了实现 " 费用最小化 ",我努力做过各种尝试。其中," 细分经费项目 " 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于利润表中经费项目的明细,我的要求甚至超过了公司财务部门。京瓷的制陶工序流程是:原料部门把调配好的原料交给成型部门;成型部门把原料加工成陶坯后,交给烧制部门;烧制部门把成型的陶坯放入炉中烧制,之后再交给下个部门……如果想计算在这一系列流程中所产生的诸项成本,比如电费和燃气费,就必须做到 " 细分项目 "。一般来说,财务报表上只会记录工厂整体产生的相关费用。至于哪些是原料部门花费的,哪些是成型部门花费的,哪些是烧制部门花费的,哪些是质检工序中产生的,就不得而知了。由于烧制陶瓷的高温炉是电炉,因此肯定是 " 用电大户 ",但如果经费项目不够详细,那么就无法掌握诸如 " 烧制过程中产生了多少电费 " 之类的重要数据。要削减什么费用?在哪个环节削减?削减多少?如果无法搞清这些细节,那么一切只能沦为空谈。仅仅呼吁员工 " 要节约水电费 " 并无效果,因为员工完全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不惜投入一定的前期费用,在原料、成型和烧制等各部门都安装了电表。这样一来,我就一目了然地掌握了 " 每个部门各用了多少电费 "。于是就能实现行之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的成本控制:" 你们部门一直把烧制陶瓷的高温炉开着不关,所以这个月的电费比上个月多了不少。你们要严加管理,注意节能。"在不少企业,都能看到这样的情景——到了午休时间,社长在工厂内来回转悠,关掉办公室和厕所里开着的灯。这样的举措或许能够培养员工的节约意识,但如果真想有效节约成本,就不要只是一味地在公司里来回关开关,而必须准确把握 " 各部门所浪费的电力 ",摆出具体的事实数据,从而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批评指正。电费也好,燃气费也好,企业家不要只是茫然地看着项目上的数据,而应该在明确把握浪费源头的前提下亲赴现场,向相关负责人指明问题,从而达到节约用电和节约用气的目的。我经常一边查看写有各项经费明细的核算表,一边在工厂巡视,从而向员工指出问题的根源。总而言之,企业家要想有效削减经费,就必须在号召员工节约成本的同时,实现经费项目的高度明细化,从而使基层员工和 " 问题当事人 " 也能清楚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换言之,制作 " 事无巨细、一目了然 " 的经费项目表,便是实现 " 费用最小化 " 的秘诀,也是企业经营的关键之一。  —— · END · ——  为您推荐:华夏基石最新推出 2025 企业内训大课:这套实操方法论,目前已为一线城市的企业内训超 300 场,超 60000 名企业家和管理精英参与学习,2 天学会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顾客经营体系,助力企业实现市场突破和组织变革。【点击链接了解详情】华夏基石管理咨询集团中国管理咨询的开拓者和领先者彭剑锋、黄卫伟、包政、吴春波、杨杜、孙健敏领衔战略丨营销丨研发丨生产丨运营丨品牌企业文化丨组织人力丨 AI 应用咨询合作扫码感谢阅读和订阅《管理智慧》,为了便于您及时收到最新推送,敬请星标本公众号。

姜洪涛近日因其堂哥将一套价值300万的房子赠与堂哥的二儿子,并且在医院签字时他也参与了签字,成为了社会话题的中心。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家庭财产分配、法律效力和道德伦理等问题的广泛讨论。房产赠与作为一种家庭内部的财产处理方式,往往涉及到法律程序和复杂的人际关系。而姜洪涛作为关键人物的签字行为,也让人对于赠与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产生了质疑。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分析这一事件,探讨房产赠与中的法律问题、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签字人的责任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正文:

一、房产赠与的法律背景

姜洪涛:堂哥赠与二儿子价值300万房子,医院签字他签的

姜洪涛堂哥将一套300万元的房产赠与其二儿子,首先引发了我们对房产赠与相关法律的思考。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赠与是一种单方行为,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并且赠与行为需要符合法律程序。

1.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赠与行为通常需要有明确的合同或者书面协议。在此案例中,房产赠与是否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是否有书面协议,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赠与没有正式的法律文件,那么这笔交易的法律效力可能受到质疑。

2. 赠与中的意图表达

赠与行为需要赠与人自愿且明确表达意图。如果在赠与的过程中存在胁迫、误导或其他不正当的压力,赠与行为的合法性也可能受到挑战。

3. 遗产赠与的复杂性

这次房产赠与涉及的是一笔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因此它也可能与遗产继承产生交集。特别是在房产赠与过程中,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对赠与行为提出异议,也可能影响赠与行为的最终结果。

二、姜洪涛的签字行为与法律责任

姜洪涛在医院签字的行为也是这一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亲属中的关键人物,姜洪涛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是否履行了应尽的法律责任?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1. 签字人的法律责任

在房产赠与过程中,签字人可能起到见证或者确认的作用。姜洪涛作为签字人之一,是否知道赠与行为的真实意图,是否确认赠与过程没有受到不正当影响,都是需要厘清的法律问题。如果他签字确认了某些内容而未做详细调查,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院签字的合法性

医院的签字通常是在一些正式文件或协议上进行的,如果姜洪涛的签字出现在非正式或者未经授权的文件上,那么其签字行为的合法性会受到质疑。医院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要看医院在该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3. 签字与财产转移的关系

签字行为不仅是对赠与行为的见证,它也可能是财产转移的关键步骤。姜洪涛的签字可能为房产的法律转移提供了保障,这意味着他的签字可能与最终的财产归属直接挂钩。

三、家庭财产分配的伦理问题

在这个案件中,姜洪涛堂哥的房产赠与行为,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配往往伴随着情感纠葛和道德考量,如何平衡家庭和谐与财产公正,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

1. 二儿子作为受赠人的道德责任

堂哥将房产赠与其二儿子是否公平?作为家族中的一员,二儿子是否意识到自己所获得财产的伦理意义,以及如何平衡自己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2. 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平衡

房产赠与的过程中,是否考虑到其他子女的利益?赠与是否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公平对待?在很多家庭中,财产分配的不均可能引发争端,影响家庭和谐。

3. 家庭成员之间的隐性压力

在一些家庭中,财产的赠与不仅是个人意愿的表达,更可能是家族压力的体现。姜洪涛作为堂哥的亲戚,是否受到了来自家庭其他成员的隐性压力,成为了一个值得分析的点。

四、道德与法律的冲突

姜洪涛堂哥的赠与行为引发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在这场家庭财产分配中,法律的约束力和道德的规范之间,往往存在着微妙的关系。

1. 法律对家庭财产的保障作用

法律的本质是保障每个个体的基本权益,包括财产的合法归属。法律能否完全解决家庭中的道德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家族成员之间复杂的情感和利益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2. 道德上的不公平感

即便赠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仍可能因公平性和道德的问题产生反感。特别是如果赠与行为没有公开透明地进行,其他家庭成员可能会感到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从而产生情感上的冲突。

3. 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财产的处理是无法仅通过法律来解决的,往往还需要道德上的妥善安排。法律无法完全替代道德,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如何同时考虑到两者,往往是复杂的挑战。

五、社会对于房产赠与事件的反应

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公众对房产赠与的合法性、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配等问题产生了浓厚兴趣。舆论的反应反映了社会对这一行为的认知与态度。

1. 公众对赠与行为的看法

在社会大众眼中,赠与行为可能代表着财富的集中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平等。有部分人认为,房产的赠与应该更加公平公开,以避免出现家庭矛盾,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属于家庭内部的私事,外人无权干涉。

2. 舆论对签字行为的质疑

姜洪涛作为签字人,是否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也是公众讨论的焦点。社会对他签字的合法性和道德性的讨论,进一步引发了对家庭财产处理过程中各方责任的审视。

3. 社会对家庭伦理的关注

社会对家庭伦理的关注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在财产处理问题上,公众更加重视公平与道德问题。此次事件也引发了对家族关系和财产分配的更多思考,甚至推动了相关法律的完善与社会伦理的探讨。

六、结论与反思

通过对姜洪涛堂哥赠与二儿子价值300万房子的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我们不仅看到了家庭财产分配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和伦理问题,还反映了社会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不同立场与反应。

房产赠与必须符合合法程序,签字人在其中的责任不可忽视。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分配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涉及到复杂的道德与情感因素,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家庭和谐,是每个家庭需要思考的难题。社会对房产赠与问题的关注,体现了人们对公平和道德的高度重视。每一起家庭财产分配事件,都是对法律、道德和家庭伦理的一次深刻检验。

在未来,家庭财产的处理应该更加公开透明,确保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以避免因不公平或隐性压力导致的家庭矛盾。也应加强相关法律的完善,以便更好地应对现代社会复杂的家庭关系和财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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